年关将至,单位太忙,没有时间对付胃,就这样凑合着。结果昨晚半夜挂了急诊,医院做胃镜要预约,只好草草开了两盒药先吃两天。

        下楼的时候偶遇给吕蒙做遗体鉴定的华法医,我靠在导医台侧边,站到门口的霓虹灯都灭了大半,才驱动僵硬的双腿离开。

        枪击案当晚没有立刻找到吕蒙的尸体,现场勘测来看,大雨冲塌了山体,尸体大约是被泥石流一同卷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拨开重重雨幕,死死揪着犯罪嫌疑人的衣领让他指认现场,问他吕蒙死了没。他说不认识,一面朝我破口大骂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想他们都看出来我快撑不住了,给我也上了铐,强行架回局里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天尸体才被运回法医科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许是我高烧一夜两眼通红,像跑去索命的,一路上没人敢拦我。

        法医说,除了与犯人核对的枪伤、击打伤,物理擦伤等,还有一些动物撕咬的伤口。

        我问这是什么意思?

        他说尸体找到的时候,并不是被埋在泥土中。一只迫于生产的母狗把他拖走了,找到的时候躯干左半部分被啃食掉了一部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掀开遮盖布向我展示,我呆滞地扫视这具破破烂烂、毫无生机的肉体,这对我来说太过残忍,毕竟两天前我们还在一张床上醒来。我带着些许不知从何而来的抱歉,低头吻了吻吕蒙惨白发青的嘴唇,耳畔有抽气声,有干呕声,几个人上前控住我,拖我去消毒。这就是我见他的最后一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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